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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门牌、门牌证申领、变更登须提供材料
 作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6-8

1.  房产权证复印件或其它房产产权相关证明;

2.  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的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交产权所有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  房产转让等,原使用人变更的,还须提供房产转让协议书等复印件。

5.  遗失补证,还须提供遗失申请,经5个工作日挂失后,办理补领手续。

6.  村镇含农居,申领人身份证明和所在村(社区)出具门牌编制证明。

7.新开发的建筑物和住宅门牌证申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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