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要求命名“白沙滩大酒店”等名称的批复
建德市白沙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住宅地(区)名称及大型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德市白沙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和开发建设的公共建筑物和住宅地名称,经市地名办审核研究后,批复如下:
1. 同意建德市白沙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洋溪街道朝阳路南侧区块开发建设的公共建筑物名称,命名为“白沙滩大酒店”。
2. 同意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村委会和洋安新区开发办,在洋安新区金竹山下区块开发建设的住宅地名称,命名为“金竹苑”。
请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要求,编制设置住宅区(建筑物)、楼幢、门牌等地名标志,到市地名办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市地名办统一公布标准名称。
特此批复
建德市地名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