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动态 | 服务指南 | 地名文化 | 电子地图 | 最新公告
今日是
您当前位置:
白沙滩大酒店等名称通过论证
 作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7-29

白沙滩大酒店等名称通过论证

 

    为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地名命名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我办于2010年7月16日,在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地名论证会,参加会议有:民政局分管地名领导;新安江、洋溪街道办分管民政领导;府东社区领导;市地名专家咨询委员会朱睦卿、汤敬文、陈利群、王未央专家。会议对白沙滩大酒店、大宅门花园名称使用进行论证,并形成如下纪要:

   一、论证标准

    浙江省、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地名命名应符合下列原则和规定:符合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尊重当地居住人的意愿,有利于人民团结;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等。

   《杭州市住宅地(区)及大型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不使用有损国家、民族尊严,带有封建和殖民色彩,崇尚王公贵族,违反社会公德和格调低俗的词语。

   《建德市地名总体规划》“体现建德特色原则。延续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体现地貌特征,慎用企业名称。如有需要实行有偿冠名使用的各类地名的专名,必须符合地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规划的原则要求”。

    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须提交全体产权所有人同意更名的确认材料等地名更名相关资料。

    二、审核意见

    市地名办向会议介绍对两个名称的初审情况:

    1.“白沙滩大酒店”设项目地处洋溪街道西水桥西南侧,由白沙滩房产开发建设。现申报的建设项目名称与开发企业同名,有企业名称用于地名嫌疑;白沙滩地理特征地处新安江街道辖区。

    2.“大宅门花园”建设项目地处新中后巷,由市国资公司开发建设。属新安江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共有住宅20幢225套。按两种不同的物管性质区分,其中排屋10幢17户为回迁户;10幢208套为经济适用房。该项目的现行布局,不具备相对独立的区域条件,国资公司没有申报和使用新地名。并于7月1日,采用原名称“新中后巷”名称,编制了楼幢门牌。7月2日,国资公司又接受当地部分居民建议,向我办同时提出“大宅门花园”名称新方案。为慎重起见,启动了地名更名程序,7月14日,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名更名资料中,已确定房屋产权的回迁户,同意更名的意见不统一。以电视剧《大宅门》名称含意,择名“大宅门花园”名称,与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没有渊源和自然联系。

    三、使用需求

    会议还介绍了建设单位、建议人对名称的使用需求:

    1.“白沙滩大酒店”名称虽与企业的专名相同,但它同属新安江河流中的白沙滩自然地理特征;白沙滩名,虽然地处新安江街道范围内,但同属于建德城区辖区内。

    2.“大宅门花园”名称以具有地名意义的“大宅门酒店”的含意择名,能较好地发挥2004年以来形成的称呼习惯和良好的指位效应,支持服务业发展,尊重当地部分居民意见,建议使用“大宅门花园”名称。

    四、专家意见

    1.“白沙滩大酒店”

    ①在洋溪街道范围内使用白沙滩大酒店名称,指位不够准确;②“滩”词语用于百年大计的建筑物,容易产生基础不实之感;③当地没有白沙滩地名,白沙滩为自行组合名;④建议选用“杨梅湾大酒店”,生态绿色,指位明确,符合消费者需求。

    2.“大宅门花园”

    ①“大宅门”名称与当地没有自然联系,但“大宅门酒店”在当地有良好指位效应;②使用“大宅门”名称,虽然为提高企业知名度服务,如全体产权所有人同意,可暂不考虑地名有偿使用费;③“大宅门”名称有一个大门一家人的和谐意味;④对“大宅门”名称本身予以认可。

    五、论证结果

    1.“白沙滩大酒店”

    ①为提高地名的文化内涵,请申报单位认真听取专家提出的意见。

    ②“白沙滩大酒店”完成建设任务后,成为经营场所,与主企业名称相协调,经营者也可按工商管理规定确定企业名称。

    ③“白沙滩大酒店”名称不违反地名命名相关规定,名称予以使用。

    2.“大宅门花园”

    ①为支持服务业发展,发挥已形成指位效应,“大宅门”名称本身可以使用。

    ②申报单位提供的现有产权所有人同意更名的意见不统一,不符合整个旧城改造项目地名更名条件。

    ③建议将“大宅门公寓”名称用于新中后巷旧城改造项目中的经济适用房范围。根据建设项目规格,以公寓作通名。

 

 

                                                                 建德市地名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 建德市民政局 建德市地名办 地址:新安东路26号,市民政局六楼 邮编:311600 电话:0571-64723471
技术支持 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0047618号
关闭